根据《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济人社字〔2020〕144号)和《济宁市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试行意见》(济人社发〔2018〕1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
(五)应聘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6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要求,本次招聘主要面向2021届高校毕业生和国家规定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相关同意报名应聘或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材料,一般应于报名(2021年5月6日)前取得,对按时出具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可最迟于考察前出具并提供。
具有济宁常住户口(2021年5月6日前落户)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我省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交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1年5月6日为截止日期。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5月6日9:00-5月10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5月6日11:00-5月11日16:00
报名网站:济宁市兖州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anzhou.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济宁市统一报名系统,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一经资格审查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1年5月10日16:00后,资格审查部门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5月6日11:00-5月11日16:00
区教育和体育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尽快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资格审查部门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5月6日11:00-5月12日16:00
缴费标准: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应聘人员在报名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济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并于2021年5月19日9:00—5月23日9:3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2021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于5月11日16:00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yzjtj_rsk@ji.shandong.cn,并拨打电话18369885557进行确认,邮件名称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减免考务费人员的体检费等其他相关费用由招聘单位负担。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如本人同意,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未取消(核减)计划的其他岗位。改报只进行1次。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须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由区教育和体育局在网上进行;对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区教育和体育局现场进行。区教育和体育局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按照笔试成绩,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向区教育和体育局提交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准考证》、《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济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3张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且须在2021年5月6日之前取得);(3)在职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4)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须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5)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班、预备技师班全日制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户口簿和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6)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须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7)就业报到证(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原件及复印件);(8)2021届高校毕业生和国家规定择业期(2年内)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交《2021届高校毕业生和国家规定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承诺书》;(9)《2021年济宁市兖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岗位汇总表》中“其他条件要求”中要求的相关证书(2021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证书,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1年5月6日前取得)。
资格审查部门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由招聘组织实施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笔试时间:2021年5月23日上午9:00—11:00(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笔试时间如有变动,将提前通过报名网站予以公告)
笔试地点见《2021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准考证》。
笔试采用百分制,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教材教法及学科知识在教育教学中的运用。
(二)面试
按照招聘计划(岗位计划数有核减的以核减后的岗位数为准)和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笔试人数确定;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进入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人员名单;同一招聘岗位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人员名单。面试成绩设置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列为考察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向社会统一公布。
四、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计划(岗位计划数有核减的以核减后的岗位数为准)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人员名单。考察工作由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8〕2号)执行。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对考察合格人员,由区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实施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区教育和体育局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区教育和体育局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区教育和体育局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应聘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的由区教育和体育局发放《济宁市兖州区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应聘其他事业单位的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济宁市兖州区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招聘单位凭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3年。城区义务教育区直学校受聘人员需到所报岗位要求的乡镇学校服务一年。服务期间的工资等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报名应聘按有关政策和程序,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测评,同意聘用的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六、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
具体计划、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应聘人员须知见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信见附件3,2021届高校毕业生和国家规定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承诺书见附件4。
七、其他
1、根据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模式,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或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
2、此次招聘工作后续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报名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附件下载:
附件1:2021年兖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2021年济宁市兖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应聘须知.doc
附件4: 2021届高校毕业生和国家规定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承诺书.doc
济宁市兖州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4月23日
版权所有©2008-2020 济宁众才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服务许可证:370883015001号 鲁ICP备11011025号-7
地址: EMAIL:985205333@qq.com
Powered by 兖州人才网